来源: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2-14
2020年3月20日,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就王某诉祝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定祝某于2020年9月31日前一次性向王某付清劳务费7600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祝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原告王某于2020年11月9日向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制作了执行裁定书,并向被执行人短信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同时执行法官还查询了被执行人祝某的财产登记情况,发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即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人员主动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拒不接听电话,随后联系了申请执行人,要求其提供被执行人详细住址并向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送达了协助查找函。2022年2月10日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通知白银区人民法院已将被执行人祝某临控,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法警前去带人,被执行人祝某当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白银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攻坚、情暖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后,高效率积极主动兑现申诉权利,不仅使得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同时也使被执行人卸下包袱,轻装上阵,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