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5-31
近日,靖远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承包土地返还案件。申请执行人金某位于靖远县乌兰镇城关村蛇腰渠0.43亩承包土地被同村周某非法占有并改变土地用途。金某诉至法院,靖远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周某三十日内返还土地并自行移走该宗土地栽种的松树苗,恢复土地耕种原状。判决生效后,周某未主动履行,金某遂申请靖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靖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后,高度重视,活用执行“三法宝”,成功执结。
下好周密部署“先手棋”
为准确掌握执行现场具体情况,执行团队多次深入执行现场,寻找问题症结,摸清执行重点难点,随后召集合议庭成员合议,梳理工作思路,评估执行风险,制定了“5·12专项执行”工作方案,抽调12名执行干警组成专项执行小组,为现场强制执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打好“法检联动”“组合拳”
强制执行现场,靖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现场指挥,执行干警密切配合,设立警戒线,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执行现场,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了告知,随后挖掘机进场清理附着物。经过1个小时的紧张工作,被执行土地恢复了原状,在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全程监督下,顺利办理了土地返还交接手续,确保了执行程序规范有序,执行措施公正合法。
用好普法教育“传家宝”
针对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以及关于被执行土地附着物清理和存放等问题,执行干警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在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的同时,避免了意外冲突事件发生,获得了周边群众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