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6-15
近日,一起涉嫌诈骗罪案件在平川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案件审理采取网上连线远程视频方式提讯羁押在看守所内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的同时,也保证了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如今,这种网上审理案件的方式正在成为常态。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段某某(化名)2019年5月,被害人因酒后伤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经人介绍认识被告人段某某,段某某自称认识某领导,有能力帮助被害人使其从轻处理,并谎称要请领导吃饭、疏通关系需要10000元。被害人通过微信向被告人段某某转账10200元。后被告人段某某又以还信用卡为由向被害人借款12700元。以上欠款均被高人段某某用于偿还信用卡和债务。后被害人向被告人段某某索要上述钱款,均被被告人段某某拒绝。
庭审中,承办法官与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同步庭审,通过互联网隔空完成了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被告人权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过程规范有序、高效顺畅。经过审理,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为落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平川法院投资6万元,在平川看守所建成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该系统投入使用后,实现了刑事案件四级法院远程视频提讯的功能,提高了刑事审判现代化水平。同时,确保了在突发疫情等紧急状况下看守所实行封闭管理时均能通过视频提讯系统实现正常提讯和简单案件的开庭审理,进一步提升了刑事审判质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在新时期“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上提供了有利举措。止6月中旬,平川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共审理提讯案件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