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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法院“分段”执行模式持续提升审判质效

来源: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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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近年来,平川法院持续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积极推进执行机制改革,以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为抓手,探索推行“分段式”执行管理模式,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集约高效、公开透明、提质增效,实现了执行质效数据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的良好局面。截止目前,平川法院“3+1”核心指标综合排名位列全市法院第二。
 
“分段式”执行模式就是将一个执行案件从执行立案开始到执行结案,按照流水线的理论分为几个阶段,打破原有“一人包办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按照“集约、高效、分权、团队”的原则,着力打造“分段、分工”的执行管理新模式。
 
一、团队型运作 权责厘定明晰
坚持原有执行监督权、实施权、裁决权三权分离制约模式,修订完善《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突出执行指挥中心职能作用。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核心,实行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办案模式,优化团队之间、团队内部的任务分工和职权划分,成立四类专门执行团队,分别负责有财产案件的高效化执行,无财产案件的重点化执行,评估、拍卖案件的专门化执行,抗拒和规避执行案件的专业化执行,实现分权、团队管理。
 
二、分段式集约 专业高效执行
分段式执行管理模式,打破了原有“一人包办到底”的执行方式,着力再造“分段+分工+分理”执行管理模式。按照“集约、高效、分权、团队”的原则,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打造实体化运行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案件办理分为集中法律文书制作、集中立案信息审查、集中文书送达、收集财产线索、集中网络查控、集中传统查控、集中接待咨询,集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高效化执行、集中无财产案件的重点化执行、集中评估、拍卖案件的专门化执行、集中抗拒和规避执行案件的专业化执行十个阶段,十个阶段分工负责、分权制衡且相互分担压力,进一步细化各阶段分工,实现执行案件“流水线”办理。既实现了繁简分流、专业执行,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有利于从机制上预防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同时,执行实施、财产处置、终本结案等群众关注的执行难题、社会热点成功实现责任分解,且有执行指挥中心受理信访、投诉、举报,有效减轻了外部压力,有利于依法执行。
 
三、流程化管理 工作无缝衔接
执行案件立案后,案件分案至集中送达团队,由集中送达团队在1日内完成案件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及接待申请人等相关工作。完成送达工作后案件流转至网络查控团队,网络查控团队在2日内完成“总对总”网络查控工作,然后案件由执行执行中心将案件随机分案至对应执行团队,执行团队受理执行案件后,立即采取必要的执行财产保全措施。经执行实施,财产足以履行裁判义务且能够直接处置的,执行实施团队直接结案。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主持和解、程序外结案。当事人不同意执前和解,或不满足执前和解条件的,查封冻结的财产不足以履行裁判义务或不能直接处置的,采取司法拘留等其他必要执行措施后移送网络拍卖团队。司法拍卖团队接手案件后,启动拍卖程序,财产经处置足以履行裁判义务的即时执结,不足以履行裁判义务的,案件执行团队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直至执结、终结或达到终本条件后,纳入终本案件库。若执行团队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拒绝报告财产或虚假报告,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由司法拍卖组牵头,制定《执行工作方案》,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协调,与其他团队合作,开展强制执行行动,确保案件顺利结案。
 
四、阳光化执行,增强群众满意度
“分段式”执行管理模式,各执行工作全流程、各环节无缝衔接,在执行指挥中心统筹协调、统一调度下依法开展。制定案件繁简分流模式示意图,对执行阶段时间节点及工作流程,立案、实施、裁决、结案等各节点信息均录入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实行全程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有效杜绝执行人员发生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积极推进“阳光执行”,形成了执行受理公开、执行人员公开、执行措施公开、执行裁判公开等执行信息公开新格局,切实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减少了涉法信访案件的发生,有力保障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平川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优化和完善“分段式”执行管理模式,切实提升执行案件质效,不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