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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知识产权纠纷“第一案”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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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白银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第一案”正式开庭,这是自2022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施行后,白银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第一例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原告厦门某公司通过白银区移动微法院在线提交了立案申请,称:2022年3月25日,原告将《女子与萌物》美术作品在贵州省版权局进行登记,登记类别美术作品。2017年5月29日,被告在未取得原告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注册经营的微信公众号“爱白银”上发布的文章中使用了案涉美术作品,原告已将相关侵权事实进行固定。随后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女子与萌物》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000元。
 
经法院电子送达,双方签收传票,该案定于2022年6月14日开庭审理。由于原告住所地为厦门,无法到庭,在法官的指导下,原告通过“云上法庭”视频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庭调查核实,围绕涉案作品权属、侵权行为是否存在以及侵权赔偿数额进行了审查,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意见,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下一步,白银区人民法院将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专业素养和审判业务能力,确保审判队伍能够尽快适应审判需求,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