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白银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7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要闻

省司法厅第一验收组到白银市考核验收“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创建培育工作

来源:白银司法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5-27
字号:A A    颜色:
5月24日至25日,省司法厅第一验收组组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韩鹏举到白银市验收“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创建培育工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苟黎源及市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陪同验收。
省司法厅验收组从司法所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工作实绩、基础保障等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要求对白银区强湾司法所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从调委会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工作规范性等枫桥式调委会要求对白银区工农路街道调委会、靖远县刘川镇调委会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与平川区长征街道调委会调解员张星祥,会宁县郭城驿镇调委会调解员盛勇群,会宁县杨崖集镇调委会调解员李玉林等人员,以座谈交谈的方式,从学习培训、调解数量等枫桥式调解员申报要求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


韩鹏举对白银市“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他也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要以此次创建培育“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队伍业务水平。三是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调解工作的经费支持和各项保障,不断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整体水平,尤其是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四是在调解工作上要再发力,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