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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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8
今年以来,白银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市政发〔2020〕47号),持续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三年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各县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指导各县区在公安、信访、法院等部门设立个人调解室。已挂牌设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会同市卫健委正在积极成立白银市医疗纠纷调委会,靖远县增设了12个个人调解室,刘川工业园区设立园区调委会正在筹备之中,平川区乡镇街道婚姻家庭调委会实现全覆盖。
二是开展人民调解相关便民服务。组织人民调解员和村居法律顾问主动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讲,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积极推动基层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以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疗、道路交通事故等领域为重点,在各县区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截至8月底,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9469件,同期增长2.2%,调解成功9363件,成功率98.9%,履行9350件,履行率99.9%,司法确认87件。
四是着力打造“枫桥经验”白银品牌。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水平,加大了“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人民调委会、“枫桥式”人民调解员培育和创建力度,白银区强湾司法所、靖远刘川镇调委会、会宁县郭城驿镇调委会调解员盛勇群分别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调委会和枫桥式调解员,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