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通过“云庭审”平台,线上审结两起危害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马某不都、马某成通过网络聊天商量到山间非法狩猎。2022年1月6日早晨,马某不都将事先准备的诱子2只大石鸡、2套猎捕网、1台电子诱捕器装在轿车后备箱,驾车从兰州新区彩虹城附近租房出发到位于永登县秦川镇东川村马某成家,拉上马某成准备的诱子2只大石鸡、2套猎捕网后,二人来到景泰县中泉镇崇化村一山沟两处不同的地方设网狩猎。狩猎时网内放一只大石鸡作为诱子,将电子诱捕器放在网内不停播放大石鸡的声音来吸引野生大石鸡。当天下午二人在非法狩猎时,被景泰县公安局民警抓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成、马某不都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遂判处马某不都、马某成有期徒刑各六个月,分别缓刑一年。
2021年夏的一天,被告人周某军在网上认识一宁夏中卫籍男子在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石鸡。周某军与对方协商以25元的价格买卖大石鸡幼崽,双方协商好后宁夏中卫籍男子将5只大石鸡幼崽带在宁夏至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的大巴车上,周某军在兰州市海石湾王家口高速路口给司机付了125元购买大石鸡幼崽钱和35元的运费后带回家中圈养。2021年8月的一天,周某军与柴某堂商量等价交换大石鸡,二人在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通过黑车与柴某堂交换了1只大石鸡。2021年秋的一天,周某军与胥某海商议,周某军驾车带大石鸡前往临夏州永靖县西河镇白川村胥某海家中,周某军用2只大石鸡换取了胥某海1只大石鸡,胥某海付给周某军150元作为补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军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石鸡,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判处周某军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