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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人民法院:聚力诉调对接 推动诉源治理

来源: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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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平川区人民法院坚持创新“枫桥经验”时代新内涵,广泛开展“平川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品牌创建工作,探索和实践符合平川实际的诉源治理模式,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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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区法院积极与区司法局沟通衔接,成立平川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组成人员由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共同指派,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担任。工作场所设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均由区法院提供。调委会主要负责为参与调处和化解诉讼立案前符合人民调解范围的各类民事纠纷,着重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物业、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促进大量民事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减少进入诉讼程序案件数量。严格依照《人民调解法》规定聘任人民调解员6名。其中4名人民调解员在调委会专职从事调解工作,区法院选派1名法官指导调解工作,确保调委会工作顺利开展。强化经费保障,充分用足用好政策支持与财政保障工作,人民调解员调处案件纳入财政以案定补,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线上线下,快速解纷。顺应司法改革潮流,坚持“多元化解+诉前调解+速裁”办案模式,推动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调委会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坚持线上线下“双线并行”,调解确认“无缝对接”。对诉讼立案前符合人民调解范围的案件,当事人同意调委会先行调解的,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后,委派给调委会,指派给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案件不再录入“数字法院”系统,调解书经当事人确认后,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或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失败的,立即在线申请转立案,进入诉讼程序,案件调解期限为30日。调解完毕后,由调解案件的人民调解员负责卷宗装订并妥善保管。调解及司法确认案件法院不再收取诉讼费用,真正实现“零成本”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随着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不断增强,诉调对接调解流程逐步简化,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的制作日趋规范,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认可接受调委会诉前调解,实现了预防纠纷“第一道防线”与解决纠纷“最后一道防线”的有效衔接,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委派调解案件315件,调解成功246件,成功率为78.1%。其中申请司法确认213件、出具裁定书213份,当事人当即履行18件,主动履行金额 38.36万元,调解撤诉16件,调解失败104件。线上调解案件123件,占调解案件总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