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省司法厅第一验收组组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魏立宪一行对白银市“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育创建工作进行复核验收。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英勇,县区司法局及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复核验收组先后深入白银区工农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川区宝积司法所,以实地察看,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从调委会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工作规范性以及司法所体制机制、工作实绩、基础保障和特色亮点等方面进行了考核验收,通过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情况。
魏立宪一行对白银市“枫桥式”司法所 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员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下一步要求,一是要以贯彻《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为抓手,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要按照《甘肃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通知》,对照《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健全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制度,提升司法所业务水平。三是要加强专职调解员配备,强化人民调解员经费保障。四是在调解工作上要再发力,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白银市司法局将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枫桥式”司法所 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员示范引领,不断加强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市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