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景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彩霞一行受景泰县“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前往正路镇督促指导“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并在部分行政村设置了“法官联系点”。
在正路镇镇政府,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孙得军就2023年第一季度正路镇辖区村民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情况及“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示范点情况作了通报。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彩霞指出,要充分认识创建“无讼社区、无讼乡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有力举措,是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行动,也是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构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格局的需要,乡村是“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创建的主体,希望镇党委、镇政府统筹谋划,纵深推进创建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融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种渠道宣传“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创建工作,让群众知晓、理解、支持“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创建工作,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随后,督导组一行在沙河井村民委员会设立了“法官联系点”,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对接沟通,与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了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导组指出,要主动摸排本村的矛盾纠纷,对法院分流的案件及主动受理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及民间借贷、劳务合同、婚姻家事等纠纷,要积极组织基层解纷力量第一时间进行调处化解,并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