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夫妻,丈夫却多次对妻子大打出手,因不堪忍受,平川市民王女士(化名)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日前,法院同意了王女士的申请。这是平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以来首次为保护受害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情简介
丈夫频繁施暴,女子不堪忍受寻求保护
王女士与张先生(化名)系多年夫妻。近年来,张先生动辄对王女士大打出手,实施家庭暴力。王女士称,其已实际遭受家庭暴力并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中,张先生的行为已经给她和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危险。无奈之下,王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平川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申请人王女士提交的《受伤照片》、《住院票据、病例、医院检验报告单》及本院依申请向公安机关调取的王女士家属报警及案件相关材料等证据,可以证明张先生对王女士实施了家庭暴力。王女士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据此,法院作出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张先生对王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张先生骚扰、跟踪、威胁、接触申请人王女士及其近亲属;三、禁止被申请人张先生今后以接触孩子为由骚扰、辱骂、跟踪、威胁、接触、殴打申请人王女士;四、禁止被申请人张先生以电话、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王女士及其近亲属;五、禁止被申请人张先生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王女士及其近亲属的住所、工作单位、学校等经常出入场所;六、禁止被申请人张先生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王女士及其近亲属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等其他活动。
日前,平川区人民法院已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至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法官提醒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反家庭暴力立法、司法工作,从制度层面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同时提供支撑家庭暴力受害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2020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明确禁止家庭暴力;2022 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202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展示司法实践对家庭暴力的裁判理念、尺度。另外,为进一步预防家庭暴力,最大限度为受害人提供救济途径,民政、公安、妇联、法院、基层组织等多部门之间不断加强协同合作,创新体制机制,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权益是一项需举各方之力予以化解的难题,在立法、体制机制等不断完善的同时,更需强化法律、措施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知,营造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社会氛围,让施暴者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让受害人能发声、敢发声、愿发声,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