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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纠纷找综治·三调对接案例】景泰县:医疗保险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来源:景泰县综治中心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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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景泰县综治中心“陈其瑛个人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双方达成和解,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2月20日,李某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百万医疗保险》,约定住院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2024年3月和8月,李某某先后两次因支气管哮喘分别在不同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29750元,除去医保统筹部分,李某某个人需自费23790元。

李某某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来解决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申请提交后,保险公司只愿意支付10000元,剩余的大部分费用仍需要李某某自行承担,这与前期预期相差甚远,双方因此产生了分歧,李某某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景泰县人民法院。景泰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晰,适宜调解,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第一时间对接景泰县综治中心,县综治中心委派调解员陈其瑛进行调解。

调解员陈其瑛在耐心查阅卷宗、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后,认为“面对面”调解可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有利于矛盾化解。调解过程中,陈其瑛听李某某详细讲述了自己看病过程的遭遇和诉求,并帮助李某某慢慢平复情绪,有条理地阐述人身保险合同报销细节和期望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代表称,双方是因为李某某看病住院的医院不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医院而产生分歧,其根据保险合同提出了新的报销方案。听完双方的陈述和提出的方案,陈其瑛开始耐心从中协调。他对李某某说:“我知道你希望住院治疗费用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报销,但由于前期你们协商不当,保险公司报销你的医疗保险费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刚才,保险公司提出的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你们双方的权益。”同时,他也提醒保险公司提出的报销方案要切实履行,这关系到李某某的生活,也关系到保险公司的信誉。最终,在调解员陈其瑛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协议:保险公司在30日内一次性支付李某某医疗保险金19000元。

“非常感谢调解员耐心的调解,不仅帮助我们解决了问题,还大大节省了我们的时间”,李某某连连向调解员道谢。保险公司代表也说,“感谢调解员帮助我们妥善处理这件纠纷,以后在遇到保险合同纠纷,我们一定会更加细心、耐心地和当事人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