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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法院:诚信兴商守初心 司法护航促双赢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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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靖远县法院乌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付清拖欠的全部租赁费用,双方握手言和。该案通过司法调解不仅化解了矛盾,更是彰显了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弘扬诚信经营理念中的司法担当。

案情聚焦

2021年10月,彭某受包某雇佣在某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进行挖机开挖作业,约定每日租赁单价1400元,作业结束后,经双方结算租赁费总计五万余元,包某向彭某支付3万余元,剩余20900元未支付,并向彭某出具欠条一张。后彭某多次催要,包某未予支付。为维护自身权益,彭某于2025年2月向靖远县法院提起诉讼。

法理交融

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包某,了解其拖欠租赁费原因,发现包某系因工程款回款延迟导致资金链紧张,一直无力支付。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办案人员采取“背靠背调解+诚信释法”“诉中调解+督促履行”的策略,引导原告彭某理解包某资金链紧张情势,建议适当放款给付期限,同时联系包某,严肃释明《民法典》第509条“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经过庭前沟通、现场“背靠背”调解双重作用发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包某当庭支付彭某18900元,其余彭某自愿放弃。包某经多方筹措资金,当庭向彭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完成支付。

让诚信成为营商底色。法官指出:“市场经济本质是信用经济,我们既要通过调解柔性化解矛盾,更要强调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精神,当庭履行不仅解决个案纠纷,更是对当事人诚信的重塑。”下一步,靖远县法院将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形成“守信得益、失信受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靖远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诚信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