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因琐事产生矛盾纠纷。这些纠纷看似平淡无奇,却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若处理不当,很可能破坏邻里情谊。近日,会宁县法院立案庭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更修复了原本紧张的邻里关系。
案件概况
王某与李某是楼上楼下的邻里关系,一天,王某发现家中客厅地板有漫水痕迹,经排查,确认是楼上住户李某家中厨房水管老化破裂漏水,致使其家中财物受损。事发后,经小区物业调解,但协商未果,故王某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要求李某赔偿其财产损失。
法院收到王某的诉讼材料后,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晰,责任明确,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李某,李某称自家房屋漏水致王某家中财物受损是事实,其没有异议,但受损程度没有像王某说的那样严重,王某主张的赔付金额太高。经与李某沟通后,承办法官发现李某对漏水事实和因果关系没有争议,为调解打下了基础,焦点集中在“赔多少”这一可协商的问题上,于是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伊始,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李某承认自家房屋漏水给王某造成了损失,但王某的索赔要求不合理:“修复受损的财产顶多也就几千块钱,他张口就要一万多,这数额明显太高了。要是不放心,我也可以找人来维修,根本花不了多少钱。”面对李某的质疑,王某说道:“我不是不愿意让他找人修,可事情发生后,他只说修,却一直没有实际行动。而且几千块钱根本不够维修费用,光重新刷墙、更换油烟机、柜门等,至少也得一万多元。要是他一直不同意合理赔偿,我申请司法鉴定,让鉴定机构来定损失!”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赔偿金额的差距成为了调解的最大阻碍,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深知,此案标的不大,但一旦启动鉴定程序,鉴定费用不仅会加重双方的诉讼成本,还可能让原本就紧张的邻里关系彻底破裂。于是承办法官改变策略,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从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劝说,同时详细分析了司法鉴定的利弊。经法官的分析,二人的态度逐渐缓和,让当事人理性地看到了调解的优越性,为双方让步创造了动力。
最终,王某与李某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李某主动当庭赔付了王某的财产损失。李某的主动履行,避免了后续可能申请强制执行的麻烦,极大地提高了效率。
法官寄语
修复邻里关系优于争一时长短。邻里关系是一种长期、稳定的社会关系,对簿公堂虽然能分出胜负,但很容易伤和气,导致日后相处尴尬。互谅互让是智慧,王某在赔付金额上的让步,换来了快速获赔和和谐的邻里关系,李某当庭赔偿,解决了纠纷,避免了更大的损失(如鉴定费),真正实现了双赢。司法追求的最高境界不仅是“结案”,更是“事了”。当庭赔付使得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案例启示
这个案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实践中的一次完美体现。充满人文关怀的柔性调解,往往能更彻底、更温情地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正如同案件中所蕴含的智慧: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调解修补的不只是房屋,更是比金石还可贵的邻里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