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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法院:火灾无情人有情 当庭履行促和谐

来源: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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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景泰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引领作用,为打造和谐景泰贡献法治力量。8月31日,景泰县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原告支付了货款4000元,双方就此案结事了人和。
刘某某在兰州做毛巾批发生意,景泰籍个体工商户王某某自2016年6月起从刘某某处赊购毛巾,在销售后才给刘某某支付货款,双方的合作一直持续到2020年3月。自2019年以来王某某拖欠刘某某货款共计7018元,刘某某多次交涉未果,遂一纸诉状将王某某诉至景泰县法院。王某某的妻子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应诉,其认为销售单据及物流票据上均没有丈夫王某某的签字,并且销售单据又是原告刘某某单方面出具的,对票据的真实性有疑问,加之,他们的店面发生了火灾,票据存根都被火烧了,没办法对账,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确实欠原告的货款,只是欠得没有这么多。对于被告王某某店面发生火灾的情况,刘某某也听说过,同时表示同情。
 
办案法官考虑到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实际上都是个体工商户,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遂通过列举一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给双方以案说法,最终目的就是让当事人尽快从诉讼中解脱出来投入正常的生产经营。在向原、被告双方讲清说透法律政策的基础上,办案法官让双方换位思考,劝导双方要互谅互让。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剑拔弩张的氛围终于被心平气和的场景所取代。最终,原告刘某某考虑到被告的店铺遭受火灾,同意放弃部分货款,被告王某某的妻子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原告刘某某支付了货款4000元,双方就此案结事了,握手言和,表示今后将继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