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感谢你们的调解,不然我弟弟再拿不到这么高的赔偿款。”4月4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原告王某某及其姐姐将一面写有“为民维权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送到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感谢法庭帮助他们调解处理了事故赔偿款。这一份沉甸甸荣誉的背后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最真实的认可。
2021年7月28日,被告胡某某雇佣原告王某某驾驶其从被告江西某汽运有限公司租赁的自卸货车从事拉运碎石料工作。次日,原告王某某拉运碎石料过程中发生车辆侧翻,致使原告王某某受伤,后经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原告王某某就赔偿事宜多次与被告胡某某及被告江西某汽运有限公司协商,未果,故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迅速与被告江西某汽运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了解到被告胡某某租赁的车辆已投保车上司机责任险10万元,遂与被告进行协商,联系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原告王某某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法庭组织开庭调解,被告江西某汽运有限公司称其与被告胡某某系租赁关系,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胡某某称本案系原告王某某单方倒车发生交通事故,王某某应该负全责,表示虽愿意调解但经济困难无法支付赔偿款。鉴于此情况,法庭本着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耐心跟被告胡某某多次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释明法理。最终,胡某某同意赔偿原告王某某9万元,并自愿承担一半案件受理费。
锦旗既是荣誉,也是无声的鼓励。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将继续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部署要求,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促进矛盾纠纷巧化解,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安定,坚持不懈传递司法善意和温情,不断提升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