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联合寺滩乡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拿到钱的闫某连声道谢:“谢谢法官,谢谢调解员,没有你们我这卖牛的钱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20日,闫某将两头小牦牛以9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天祝县松山镇的焦某,焦某以没带那么多现金为由当场给了闫某1500元,说过几天再给7500元,因两人相互认识,闫某便同意焦某拉走了小牦牛,之后闫某经几个月的追讨,焦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未支付剩余的款项。
联合调解
万般无奈下,闫某只能来到寺滩乡司法所,把情况向司法所调解员说明。当天,寺滩乡司法所调解员联系景泰法院立案庭法官希望联合化解该案件,在收到邀请后,立案庭法官前往寺滩乡司法所了解纠纷的始末,闫某原本希望通过卖牛改善家里的经济状况,但焦某拖欠卖牛款的行为使闫某的生活陷入困境,焦某以买来的小牦牛发育不全身体有缺陷为由要求减少价款。
在了解情况后,法官与司法所调解员从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发,向焦某讲解《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条款,告知焦某应当依法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否则就要依照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通过法官与调解员向焦某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讲道理,焦某认识到拖欠购牛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遂向闫某支付了7500元的购牛款。至此,这一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这是景泰法院与司法所开展联合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景泰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持续推动“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加大与辖区各站所和村组自治组织的联系,提升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能力,对在基层工作中发现的矛盾纠纷主动作为、提前介入,适时启动联调联动机制,到现场及时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