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多年好友,理应珍惜朋友情谊,互相帮助,如今因何反目?近日,平川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好友之间的借款案件,让好心助友却苦于要不回钱的张先生的“纸上权益”迅速转化为了“真金白银”,运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及时挽回了朋友友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再不还钱,我要他好看!”提及此事,张先生满肚子的怒火与委屈。来到平川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张先生对执行干警道出了事情原委:“我跟老李是多年的好朋友,关系一直很好。2020年至2022年期间,老李多次以车辆贷款、工程垫支等理由向我求助,前前后后一共从我这里借走了将近一万元。这些钱借出去后,老李给我还了一部分,剩余7931元一直推托不还。无奈之下,我找到平川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我们做了调解,并就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平川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但现在老李依然不肯还钱,我没办法了,只好再来找法院。”
朋友本是人生的止痛药,现在却为钱反目,实在令人惋惜。经过一番沟通交流,了解到张先生仍然顾念友谊,但现在只想尽快要回属于自己的钱的想法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给被执行人李某打去了电话,督促李某到法院来协商解决此事。
被执行人李某接到电话后,对执行干警解释了欠款不还的原因:“张某是我的好朋友,当时雪中送炭帮了我。这钱一直欠着我心里也十分过意不去,只是我最近经济紧张,这才一直拖着没有还。”
听闻此言,执行干警着重从“情与法”两个角度对李某进行了耐心劝解,向李某释明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会带来的法律后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这钱本是朋友“雪中送炭”!
李某随即表示,先向张先生返还借款3000元,“我尽快想办法,这3000元你先拿着,剩下的钱的尽快凑出来给你。”李某在电话中向执行干警及张先生表明了态度。
第二天一早,李某与张先生相约,一起来到平川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李某亲自将1000元现金交到了张先生本人手里。经过干警耐心劝说,张先生也消了气,对李某的困难表示理解,“要不是着急用钱,我也不愿意走到这一步,咱们兄弟好说话,剩下的钱你慢慢给。”
随即,双方握手言和,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被执行人李某于2023年9月30日前还清剩余借款3831元,案件顺利执结。
(以上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平川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立足工作实际,找准新时代司法坐标,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切实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更好发挥司法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着力于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小案件”讲好“大道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更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有力促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