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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交调委” 推动道交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

来源:景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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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减少因交通事故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数量,景泰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工作举措,拓展解纷渠道,景泰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与景泰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积极对接,打造既有速度也有温情的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快车道”,跑出诉源治理“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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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景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合景泰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高效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了赔偿款,真正做到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践行了道交事故纠纷处理的高效化、便民化。

案情简介

2023年09月02日17时40分许,宋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景泰县寺滩高速路口由北向南行驶至G338线一路口处左转弯时,与沿G338线由东向西行驶的蔡某某驾驶的轻型客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蔡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但因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无法达成协议,蔡某于10月23日到景泰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工作人员征得蔡某同意诉前调解的意见后,第一时间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分流至景泰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

纠纷化解

景泰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赵生泰接收案件后及时联系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沈风云,一起分析案情并制定调解方案,之后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单独约谈双方当事人,针对矛盾焦点,结合各自责任,对双方做了大量调解工作。

10月25日,景泰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沈风云和专职调解员赵生泰将双方当事人请到调委会办公室,沈风云和赵生泰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赔偿责任的比例承担,并结合事实证据及类案判例,对该案所涉的法律关系、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及责任比例进行了详尽的阐述解释,并根据各自过错提出合理调解意见,经过沈庭长和专职调解员摆事实、讲道理,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在充分考虑之后欣然接受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了赔偿款。至此,一起矛盾纠纷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了化解。

自2021年以来,景泰县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的推进,与景泰县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积极对接,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诉前委派、诉中委托等形式,实现了对道交事故责任纠纷从诉前调解到速裁及督促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的一站式诉讼服务。2023年1-10月,景泰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共计调处纠纷391件,法院诉前委派案件125件,法官参与调解60余次,大大降低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诉讼增量。

下一步,景泰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探索推动诉源治理的新模式新方法,积极构建多方联动的“法院+N”工作机制,畅通纠纷处理的“快车道”,凝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使矛盾纠纷有苗头的止于萌芽、已发生的实质性化解、已解决的及时消除隐患,让人民群众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下,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