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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言和是最优解——平川法院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助企回款

来源: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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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言和对我们来说是最优解决方式!”企业负责人这样说。

就在不久前,甘肃某稀土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某来到平川区人民法院共和法庭,想要就高某欠公司借款1500元未还一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司因何故向个人出借资金?据了解,高某原系该公司职工,2009年6月8日,高某向公司书面申请借款3000元,6月9日,公司通过现金支票方式借给高某3000元。还款期限届满后,高某无故拒不返还上述借款,公司遂依约扣除了高某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的工资1500元。后因高某离职,剩余1500元借款至今未向甘肃某稀土公司返还。

该起案件事实清楚且标的额较小,对当事人双方而言,诉前言和是最优解决方式。工作人员向郑某推荐了这样一条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将案件交由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共和法庭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事情不仅处理的快,还不收诉讼费!

“高某原来是公司职工,我们也不想和他对簿公堂。”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某欣然采纳了工作人员的建议,同意将案件委派至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接收案件后,调解工作室的两位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翻阅卷宗、梳理案情,并与当事人高某取得了联系。在共和法庭法官王文静的悉心指导下,经过人民调解员宋玉娜、车淑蓉耐心劝解,高某认识到借钱不还将承担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最终表示将按期向甘肃某稀土公司返还借款1500元。

调解协议达成后,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平川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该协议有效。工作人员回访得知,高某已将协议确定的还款义务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因借款引起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平川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诉前言和是最优解决方式”理念,加强外部协同联动,整合基层解纷力量,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努力让更多纠纷化解在诉前,以新时代能动司法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