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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工作典型案例】昔日好友为钱反目 调解员拯救“友谊小船”

来源:市综治中心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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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和李某是很要好的朋友,2023年10月,李某以家庭困难为由向孙某借款4500元,两人约定借款时间为20天,无利息。借款到期后,李某态度消极,拒不还钱,因急用钱,孙某多次催促,但李某一直推脱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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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到县综治中心诉前调解室申请调解。(事件来源,是否是法院转过来的)案件受理后,综治中心调解员XXX认真查阅案件及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记录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时,孙某表示,自己在朋友需要帮助时慷慨解囊,现在要钱却千难万难,对李某的逃避行为既生气又心寒,坚持要其一次付清所有借款。李某则解释道,不是不想还钱,只是手里确实没有余钱。

为妥善化解纠纷,调解员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着手开展调解,一方面向李某释明,拒不偿还不仅会伤害朋友间的信任和感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导孙某换位思考,体谅李某现在的困境和难处。经过调解员耐心地释法说理,孙某、李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孙某王某某同意放弃1000元本金。至此,本案圆满化解,两人也冰释前嫌。

调解结果

被申请人李某欠申请人孙某借款3500元属实,自2023年12月起每月30日前偿还1000元,付清为止,如有一期未按期履行,申请人就欠款总额申请强制执行。

案例点评

民间借贷纠纷是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因为缺乏沟通导致关系很好的朋友、亲戚、邻居之间反目成仇,其实只要进行有效的沟通,事情并不是想象中的难以解决。生活中,一旦涉及经济往来,尤其是大额资金的流转,一定要注意留存证据,以免发生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人无信则不立业,业无信则不兴。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位公民的立身之本,是第二张“身份证”。在自己困难时,别人接济自己是恩情,事后还钱那是本分。欠钱,即使一时还不上,也要努力挣钱来还,永远不要丢掉他人的信任,亦不要透支身边人对你的信任,因为失去诚信等于终生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