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和化某是多年的朋友。2014年5月至8月,化某以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向唐某借款40000元,两人约定借款时间为2年,无利息。借款到期后,化某态度消极,拒不还钱,唐某多次催促,但化某一直推脱至今。因急用钱,唐某诉至法院。
景泰县人民法院接到受案申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经征得双方同意后,第一时间对接景泰县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县综治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陈其瑛认真查阅案件及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记录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时,唐某激动的说道:“我在朋友需要帮助时慷慨解囊,现在母亲住院急需要要钱,化某拒不还钱,让人十分气愤。”坚持要化某一次付清所有借款。化某则解释道:“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不给你还钱,前几年外债太多,追帐的人多,经济情况十分糟糕,近几年我稍微缓和了一下,我一定想办法给你还钱。”为妥善化解纠纷,调解员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着手开展调解,一方面向化某释明,拒不偿还不仅会伤害朋友间的信任和感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导唐某换位思考,体谅化某的困境和难处。经调解员耐心地释法说理,唐某、化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化某于2023年12月13日偿还唐某10000元,自2024年1月起,化某每月30日前偿还3000元,付清为止,如有一期未按期履行,申请人就欠款总额申请强制执行。县综治中心及时将该案司法确认材料送至景泰县人民法院。至此,本案圆满化解,两人也冰释前嫌。
唐某表示:“感谢景泰县综治中心帮我追回借款,这次事件也对我了解法律程序,丰富法律知识帮助很大,今后将会通过合法途径来妥善解决矛盾。”
民间借贷纠纷是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因为缺乏沟通导致关系很好的朋友、亲戚、邻居之间反目成仇,其实只要进行有效的沟通,事情并不是想象中的难以解决。生活中,一旦涉及经济往来,尤其是大额资金的流转,一定要注意留存证据,以免发生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