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县综治中心“王希武个人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0月1日开始,李某某到杨某某经营的某公司从事快递卸车、分拣和派送,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11月13日,李某某在卸货过程中从车上摔下来导致左桡骨远端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4天,花费21000元。李某某多次要求杨某某支付医疗费,杨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支付。无奈之下,李某某到景泰县人民法院诉讼。景泰县人民法院收到诉讼申请后,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晰,适宜调解。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及时流转景泰县综治中心,景泰县综治中心指派调解员王希武进行调解。
调解员王希武认真查阅卷宗,分析梳理诉状和有关证据材料,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发现双方当事人均有协商解决的意愿,决定采取“面对面”方式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王希武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等相关规定,告知杨某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从情理、事理、法理等方面引导杨某某和李某某二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调解员耐心劝说下,经过五轮面对面、背对背调解,最后,双方就赔偿数额自愿达成协议:杨某某支付李某某医疗费等共计21000元并当场履行,双方再无其他争议。至此,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李某某、杨某某双方也摒弃前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