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县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5月13日,景泰县一条山镇某小区住户张某屋内水龙头破裂,漏水从门缝流到楼道。由于张某长期外出务工,未能及时发现。邻居发现后告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通知张某和楼下住户查看自家房屋情况。楼下邻居曾某长期没有在此居住,接到物业公司电话,急忙赶到现场发现自家房屋被水浸泡多处,部分家具家电损坏严重。曾某通过物业公司联系张某协商处理,但张某因曾某要价太高,多次协商未果。5月27日曾某将张某诉至景泰县人民法院。
景泰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晰,适宜调解,征得双方同意后,第一时间流转至景泰县综治中心进行调解。景泰县综治中心调解员洪裴接到该案后,及时联系张某了解情况。张某来到调解室说到:“当时我找了几个木匠师傅看了,都说问题不大,最多2000元,他狮子大开口,要我赔12000元,再说我家里经济条件很不好,老伴长期生病,三天两头住院,哪有那么多钱给他,就2000元都要向亲戚借。”曾某说:“漏水的地方太多,房顶灯泡都烧坏了,需要维修的地方很多,我自己还要掏钱。”
纠纷症结出在金额赔偿上,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多次沟通,双方分歧逐渐缩小,但张某表示只愿赔偿3000元,曾某要求赔偿5000元,调解暂时陷入僵局。调解员让双方当事人先回家考虑考虑。几天后,调解员在次联系张某,张某说“老伴住院来不了,等出院了就来”。一周后,张某来到调解室,表示先给曾某3000元,等以后有钱了再给点。调解员当即给曾某打电话来调解中心处理。调解中,曾某说:“我从12000元降到5000元,已经作出了很大的让步。”而张某在诉说自己的苦境后,激动地说:“我只有这3000元,要就要,不要想干啥干啥。”调解员看张某实在困难,态度又坚决,于是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单独开导曾某:“张某年龄大了,老伴常年生病住院,你年轻,挣钱相对轻松点,邻里之间要相互包容谅解。”随后,调解员引导双方从“邻里和谐”“共担风险”角度协商,强调意外灾害下“合理分担损失”的社会共识。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张某拿出3000元现金当场交给调解员,曾某出具3000元收据后,在调解员手中拿到3000元现金,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