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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 护航企业合法权益

来源:平川区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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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曾任职身份虚构事实骗取钱款的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该案的公正审理,不仅为受害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彰显了法院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某劳务公司承包了某建筑工程公司位于平川区某小区的外墙真石漆保温工程,承包后某劳务公司派遣施工队进行了施工。工程完工后某劳务公司按照某建筑工程公司核算的工程方量向施工队支付了工程款,施工队以某劳务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少于实际施工方量应付工程款为由将某劳务公司起诉至法院。

2025年4月初,被告人张某因被人催收赌博债,隐瞒其已从某建筑工程公司离职的事实,利用其曾任某建筑工程公司核算员的身份,通过赵某联系某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见面,谎称可以帮忙重新核算该工程的施工量,并想办法退还某劳务公司在该工程期间缴纳的质保金及罚款,让何某给其3万元用于打点关系。

何某同意后于2025年4月4日通过微信向张某转账2万元,张某次日将该笔钱款全部用于偿还赌债。后何某询问办理进度时,张某以正在收集证据办理、公司派遣出差等理由搪塞拖延。

2025年6月1日,公安人员以电话通知其到案,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另查明,2025年7月30日,被告人张某向被害人何某退赔2万元,并取得何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的审理,既严厉打击了借企业纠纷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为企业经营敲响了警钟。”承办法官表示,平川区法院将始终聚焦企业发展法治需求,依法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为辖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安心经营、健康发展。